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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积极响应国家新医改政策,实行医疗费用报销制度

时间:2013-05-02 来源:成都白癜风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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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报销须知

为了响应国家新医改政策,体现全民享有医疗保险报销待遇,实实在在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,凡在我院住院治疗,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,新农合,社会保险的患者将按比例执行直接报销制度。

报销制度如下:

病人办理入院后,需准备的报销材料:

(1)合作医疗证或社保证

(2)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

(3)诊断证明书

报销范围:药品费,治疗费,手术费,由医疗机构向社保办公室结算。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、输液费不在报销范围以内,由个人支付。

为了方便患者,简化报销流程,直报金额将由收费处直接扣除。

住院期间,请严格执行住院规章制度,服从医嘱,积极配合治疗,以达到您满意的效果。

祝您早如康复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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